2021/8/21~2021/11/21,三个月时间,断断续续地读完了2003 白金时代

书中詹姆斯和安东尼的命运让我印象深刻。他们两个是2003年选秀的绝代双骄,17年过去了,詹姆斯还是当之无愧的联盟 第一人,而安东尼已经成为了球队的替补,甚至还曾在2019年面临过一段无球可打的困境

在安东尼的篮球能力足够胜任一份球场上的工作的时候,没有球队愿意雇用他。球队的管理者给出的理由是“他(安东尼) 总是想要证明自己。他总是表现的对自己有没有一场比赛得到30分这件事情表现得很在意。在他没有拿到30分的时候, 即便球队赢得了胜利,他也不开心;而当他一场比赛拿到了40分,即使球队输掉了比赛,他也会在比赛后显得十分满意。” 给我的感觉是,球队的官员们觉得安东尼过于在乎自己的球场表现,而非球队的整体战绩,从而给人留下一种自私的形象。 而我们知道,自私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不会受到欢迎的。在工作中,我也慢慢的开始感受到这一点。

我的工作是为客户开发驱动程序,主要是实现一些工业协议,借助开源的库或者根据原版协议来封装,实装接口。自己选择 这份工作是因为自己可以在过程中积累到一些Linux平台开发的经验,同时可以为自己的下一份工作做准备。但是限于工作 性质,自己估计一个月大概可以为公司贡献20k的收入。因为赚不到什么钱,领导对这个项目自然就不是很上心,也曾对我讲过“你就算把这个项目 做没了,我也不会开了你...”之类的话。当然,涨薪什么的也就没有什么期待了。反观我身边的小王,比我晚进来一年, 憨厚老实,技术能力一般,一切工作为导向,领导让学什么,就学什么,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赏识,目前已经是空调项目 组的核心人物之一,空调项目大概可以为公司带来百万级的年收入。可以想到,目前自己和小王在领导心中的地位是个什么 样子了。

反思自己的选择,抱着“什么都不会”的心态一头扎进技术的海洋里,努力追寻自己的“黑客梦”,对比小王一切以工作为重, 努力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做法,孰优孰劣呢?我仔细的思考了一下,觉得还是前者更加适合自己。因为自己并不喜欢这家公司, 讲句心理话,“对比自己的同学的平台,无论是工作内容还是待遇,这里都显得太Low了”,自己在这边就是暂时糊口饭吃 而已。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学到必要技能,跳到自己满意的公司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我跳到理想的公司后,小王现在的 做法将是我的不二选择。因为任何人的工作,包括软件开发人员在内,本质上都是在传递价值(delivery value)。只有给 公司创造足够大价值的人,而非单纯掌握先进技术的人,才会得到公司的足够的重视。

回过头来看,安东尼失业的根本原因在于球队管理者们认为他无法为球队创造足够的价值。而他在失业后不断的向媒体和 公众表明自己的球技是多么的在线的行为,表明那时的他仍未参透这一点。再看看现在在湖人队的安东尼,领着底薪,打着替补, 还要每场比赛和对手拼命,他已经开始理解“为球队创造价值”这句话的含义,并试图做到这一点。至于我自己, 在经历这番思考后,去到理想的公司,应该避免和安东尼犯一样的错误,努力为公司创造价值。

以上。